村网通总站 复兴社区 318730.nync.com 欢迎您!
全县广大人民群众:
为维护利辛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,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、国家长治久安,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,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精神,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,县委、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
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:
(1)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,人数较多,有明确的组织者、领导者,骨干成员基本固定
(2)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,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
(3)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
(4)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,称霸一方,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,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,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,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扰乱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,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。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,纠集者相对固定,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、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故意毁坏财物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等,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、组织卖淫、强迫卖淫、贩卖毒品、运输毒品、制造毒品、抢劫、抢夺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交通秩序以及聚众“打砸抢”等。
平安利辛建设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、支持和参与。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现场举报、电话举报、网上举报、举报箱举报等方式,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,我们将严格保密,一经查实,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;对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、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,将依法从严、从重惩处。
现将14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公布如下:
(1)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
(2)把持基层政权组织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
(3)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
(4)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,特别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煸动闹事的黑恶势力
(5)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水利、生态保护、矿产资源、砂石料场经营管理、河道采砂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超限超载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
(6)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、交通运营领域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街霸、市霸、行霸、路霸、车霸等黑恶势力
(7)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(8)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、传销的黑恶势力
(9)插手民间纠纷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
(10)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
(11)组织或雇佣网络“水军”在网上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、滋扰的黑恶势力
(12)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,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“职业医闹”黑恶势力
(13)组织策划操纵群众非法上访的黑恶势力
(14)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
举报渠道一:县扫黑办电话:0558-8812215
举报渠道二:县纪委(监委)举报电话: 0558-8812201、8809905
举报渠道三: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: 0558-8806115
举报渠道四:县公安局举报电话: 0558-8700794或110 邮箱: lxxddh@126.com
县直各有关单位、各乡镇扫黑办、派出所均设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。电话举报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,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。
利辛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8月15日
责任编辑:利辛先锋网